“落花洞女”亦称“落洞”,是湘西神秘文化中一个富有特色的组成部分。“落洞”苗语里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从平地陷下去,与周围隔开,二是指心灵世界的与世隔绝,人进入到另一个世界,失去与正常人的正常交往和交流,意思是把魂掉到洞里去了。这里说的“落花洞女”,指的是一个女子的心神被洞神收去,从此精神恍惚,一心要嫁给洞神,已死相伴。
相传湘西女子出嫁,花轿经过洞口的时候,往往要停放鞭炮,因为怕惊动了洞神,洞神若见女子漂亮,会设法把她的魂偷去,使女子从此疯疯痴痴的……
女孩子一旦“落洞”,便失去了“常态”,比平时更爱贞洁,爱独处,神情恍惚,且常常会自言自语,有时也不免又唱又跳。遇上这种情况,家里人非常着急,找到村子周围的某个山洞,设坛上香、烧纸,诉说自己家的女孩子是一个普通世俗之人,痴拙顽愚,不值得洞神挂恋,求洞神放回自己的女儿。如果女孩子好了,则认为是洞神开恩,真的放回了自己的女儿,于是还愿,感谢洞神;也有的女孩子就一直这样坏下去,家里人觅无希望,也就只好认命,眼睁睁地看着女孩子一天天枯萎。
女孩子既已死去,做父母的也奈何不得,心里想着这终归是女儿的命,就只得一边默默流泪,一边按传统的办法为女儿准备嫁妆,在
女儿落洞的那个洞前,烧了,算是为女儿行了一场体面的婚礼。也有人就在洞边搭一个小小的茅屋,扎上纸做的床和衣柜,写上女孩子的生辰八字,以示把女儿送交给了洞神。
凡女子落洞致死的年龄大小不等,大约在十六至二十四五岁左右。病的时间也不一,大致由两年到五年。落洞女子最正当的治疗是结婚,一种正常美满的婚姻,必然可以把女子从这种可怜的生活中救出。可是这种为神眷顾的女子,是无人愿意接回家中做媳妇的。家中人更想不到结婚是一种最好的法术和药物,因此末了终是一死。
湘西其他有落花洞女的传说,是说部落里有一些未婚的女子,在适婚的年龄没有找到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就得了一种类似忧郁症的病,进入了一种痴迷的状态,她的面色灿若桃花,眼睛亮如星辰,声音如丝竹般悦耳,身体里发出一种馨人的清香。
她每天不停地抹桌擦椅洒扫厅堂,把一个原本破败的家收拾得纤尘不染。进入了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境界。按照当地的说法,这个女孩子已经把自己许给了神,她整天生活在幸福的幻想里。她的心上人是不食人间烟火却救人于水火的神,因此她不再为世俗的任何男子动心,只需小心地保护好自己的美丽娴静,等着她的神选好了吉祥的日子来迎娶她。
这就注定了她的一生将不再有姆妈经
历过的一切生儿育女盼夫心切又妒怨煎熬的烦恼,也不会有世俗的男子想到要用自己的婚姻去解救这个被神的幻象所诱惑的女孩。固然当那个日子到来的时候,幸福中的女孩含笑而逝,但她始终不渝地保持了自己的姣好容颜,直到今天的传说与记载中.
至于落洞,实在是一种人神错综的悲剧。地方习惯是女子在性行为方面的极端压制,成为最高的道德。这种道德观念的形成,由于军人成为地方整个的统治者。军人因职务关系,必时常离开家庭外出,在外面取得对于妇女的经验,必使这种道德观增强,方能维持他的性的独占情绪与事实。因此本地认为最丑的事无过于女子不贞,男子听妇女有外遇。妇女若无家庭任何拘束,自愿解放,毫无关系的旁人亦可把女子捉来光身游街,表示与众共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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