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可以,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依照(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此外,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因此,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等相关情形时,公积金可以取出。具体的提取要求请以缴存地实际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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