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每个国家以及各个民族在历代文明进程中,都有着独具特色的奇风异俗。很多国家都有着一些流传在历史长河中的传统文化,我们都知道对于传统文化我们需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一些凝结着民族优秀文化的传统习俗被一代一代人传承下来,而一些违背人常、不利于社会进步的习俗也慢慢的被人们所淘汰。下面生活日记网小编带你们来认识一下世界十大最恐怖习俗,中国的缠足和太监上榜,一起来看看吧。
一、缠足
在大约一千年之前,缠足是中国在年轻女性中实行的一种习俗。“三寸金莲”是对于缠足的美誉,但对于缠足的女性而言一种身体上摧残,这一陋习从最早的宋朝开始,延续了近千年的历史。中国妇女会在女孩儿大约六岁时开始,对脚进行束缚,用布条缠紧,这样她们的脚就不会按照正常情况长大。这一破坏人体生长结构的行为将会造成严重畸形(更有甚者将会造成残疾,无法正常行走)。一般缠足的脚不会超过15厘米。
二、太监
太监是一个正常的男性,在经过阉割之后(割掉生殖器官)的统称。太监的产生有两种途径,一种因为刑法,例如司马迁。另一种是侍奉皇室,同时为了防止女眷出轨,而诞生的一群特殊人群。在明代末期太监人群达到巅峰,皇宫内约有70000个太监,同时这一群特殊的人群也在这
一特殊时期获得了无上的权利。阉党专权,权利地位一度高于帝王,太监这一人群随着封建社会的坍塌,也就造就了这一职业的人群的停止,而其数量骤降至470人。
三、日本僧人木乃伊化
日本僧人为了让自己死后成为木乃伊,活着时在三年的时间内对身体进行“保养”。日常饮食只吃坚果和种子。目的是为了减少身上的脂肪。脂肪进一步减少后,还将进入下一阶段的“保养",开始只吃一些树皮和树跟,喝一些漆树产生的毒汁(一般用涂有漆的碗来盛放)。此过程同样要继续维持三年。这种”保养方式目的就是让他们不停地呕吐,减少身体中的水分,使他们死后的尸体不易腐败。僧人与外界唯一的联系就只通过通气管与铃声。每天他摇响铃铛来让外界知道他还活着。如果某天铃声停止了,外面的人就会移除通气管并将墓封死。
四、殉葬
殉葬是印度一种葬礼习俗。但是在如今的印度殉葬是十分稀少的,并且认为殉葬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葬礼仪式中,死去丈夫的寡妇为了向其丈夫贡献自己而跳入焚烧丈夫的火堆中自杀,这是及其残忍的。在中国也有相似的习俗,很多王侯死后,会把妻妾、侍仆、随同等埋葬,也有用俑、财物、器具等随葬,他们死后会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艳妾都送到坟墓中去。
五、决斗
15世纪至20世纪,决斗出现
在西方社会。决斗就是在达成协议的两个人之间进行搏斗。按照双方明确或默认的规定,各自配备致命武器,并且是为了荣誉而战。他们会找一些信任的人作为见证人。决斗一般由想要决斗的一方发出(挑战者),他多半是为了纠正人们对他的侮辱。决斗的目的不是为了杀死对手而是得到承认的“满足感”等等。决斗者会在搏斗时使用剑类武器,但是从18世纪开始,人们改用枪支。19世纪末,合法的决斗在世界上基本绝迹了。国际社会目前基本已经对决斗的性质达成了共识,认为它是一种野蛮的解决矛盾的方式,不少国家已经明文禁止决斗。
六、切腹自尽
切腹是武士道的重要精髓。这是作为一名勇士的守则;切腹一般用在以防勇士落入敌手或是减少耻辱的一种方式。武士也会听从与他们的领袖(封建统治者)执行切腹。因此随后,也出现了一些受辱的武士甘愿切腹也不愿死在一般人手下的情况。至此,切腹也在那些并非世袭武士(没有人命令和期望他们切腹)中流行,成为了主要恢复或维护自己荣誉的做法,但那些女性武士只可以根据许可来执行。
七、活人祭祀
活人祭祀的方法是用来祭祀神灵或其他神物。人们通常用杀死人类来乞求超自然力量和权利。这种习俗常常出现在古代文化中,并且在多个文化领域中发扬,如因杀人仪式而恶名昭彰的
玛雅文化和阿兹特克文化——一些人将这两种文明视为这种恐怖习俗的本源。人们认为受害人的死亡仪式是为了取悦神灵、安抚灵魂的方法。受害人的选取范围从囚犯到婴孩到纯洁的处女,他们遭受着悲惨的命运——焚烧、斩首、活埋。中国古代也有活人祭祀的习俗,常见于祭天求雨,祭祀河神、山神等,常用童男童女。
八、纳妾制度
妾是一个由妇女和少女组成的社会阶层。她们与社会地位高的男人组成类似婚姻的关系。典型是,男人有一位正式的妻子和一位或者更多的妾。妾就是男主人的性奴,没有财产权,没有人身自由,没有平等地位,可以被买卖交换与赠送。由于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妾地位低于妻,妾只能算奴婢。历史上,女人做妾经常是自愿的(由少女或其家人安排)。作妾可以给妇女的将来带来经济保障,而有时妾也会遭到强迫、奴役,成为男主人发泄的工具。
九、艺伎
日本艺伎产生于17世纪的东京和大阪。最初的艺伎全部是男性,他们在妓院和娱乐场所以表演舞蹈和乐器为生。18世纪中叶,艺伎职业渐渐被女性取代,这一传统也一直沿袭至今。在艺伎业从艺的女伎大多美艳,服饰华丽,尤擅歌舞,主业是陪客饮酒作乐。艺伎业是表演艺术,不是卖弄色情,更不卖身。艺伎雅而不俗之处,不仅在于它与妓有别,而且在
于它的不滥,不相识的人很难介入,大都是熟人或名士引荐。艺伎大多在艺馆待客,但有时也受邀到茶馆酒楼陪客作艺。行业规定,艺伎在从业期内不得结婚,否则,必须先引退,以保持艺伎“纯洁”的形象。
十、天葬
天葬是蒙古族、藏族等少数民族的一种传统丧葬方式,人死后把尸体拿到指定的地点让鹰(或者其他的鸟类、兽类等)吞食,天葬核心是灵魂不灭和轮回往复,死亡只是不灭的灵魂与陈旧的躯体的分离,是异次空间的不同转化,西藏人推崇天葬,是认为拿“皮囊”来喂食胡兀鹫,是最尊贵的布施,体现了大乘佛教波罗蜜的最高境界—舍身布施。2005年西藏自治区发布了关于《天葬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天葬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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