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一起生活几年或几十年之后,性生活的新鲜感就会消失殆尽,性要求不那么迫切了,从中所获得的愉悦也不那么强烈了。有些人,尤其是女性,还会像艾琳和玉萍一样"对性生活产生厌倦,把它看成是负担,最多也只是例行公事式地尽尽义务而已。
性咨询中心的专家鉴于结婚多年夫妻的这种隐忧解释说,不可否认,几年或几十年反复地跟同一个人过性生活,必然要产生单调感,性冲动就会随之降低。人毕竟是人,与动物不同,人要受到社会文化道德的规范和制约。人类现阶段实行的一夫一妻制,违背它就是触犯法律和伦理道德。所以,人类不提倡为了追求新鲜感而超越现有的婚姻关系,到不正常的、婚外的两性关系中寻找新刺激。
对于夫妻性生活厌倦情绪的解决,我们务必要以一夫一妻制这种关系作为不容更改的前提。新鲜感要到变化中去寻找、去获得。结完婚后,可能是认为婚姻已经得到法律的保护,用不着再吸引对方了,追求变化的热情也就减退了。于是,一件衣服穿旧为止,一种发式经年不变,甚至一种牌子的化妆品也一用多年。面对着缺少变化的配偶,人的感觉就会因为司空见惯而日益麻木。第一次看到妻子穿上一件颜色鲜艳的睡衣,丈夫很可能由此而激发强烈的性要求。如果几年之后他在就寝时看到的还是这件睡衣,就会变得无动于衷,甚至会皱起眉头。
在衣着打扮上是这样,在夫妻性爱方式上何尝不是这样?人是有惰性的动物,容易受习惯力量的驱使,一旦钻入了某种模式,就很难突破。经过一段时间的性接触,夫妻间性生活的样式往往会固定下来。这种固定是必要的,但它只能是相对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很多人把它绝对化下来。一年365天,总是在同一个时间里,同一个位置上,以同样的姿势和同样的节奏,进行同一个被重复过无数次的程序。这样的性生活,不使人产生公式化概念、产生例行公事的感觉,那才怪呢!
在专家的建议下,不再采用同一种体位,而尝试多种体位,打破原先固定在某一个时间的习惯,而尝试在中午或早上过性生活。有时,他们还把地点搬到沙发上、地毯上。性行为方式的丰富变化,夫妻俩凭着自己的感觉做出对方意料不到的变化,使他们夫妻尝到了多年没有过的幸福。
对性生活厌倦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往往与生活单调枯燥有关系。晚上的性生活,使他们感到分外美好。
古罗马诗人奥维德说过:“尽义务当然不错,但切记不要把义务与欢乐相混淆。”只要你有爱心,肯于去寻找,生活中处处有变化,一成不变的性爱生活就不会再存在下去,厌倦的情绪也会随之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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