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怒族曾盛行火葬,改行土葬的历史约在200年左右。至今一些村寨附近,火葬场遗迹仍依稀可辨。在个别村寨,曾发现一两处悬棺崖葬的遗迹,并伴有铜斧出土。
怒族改行土葬与人们的灵魂观念密切相关。相传过去有个叫亚内的妇女死了,焚尸时没有烧透,七天后她的灵魂带着满身烧焦的疤痕去看家人,把自己的孩子吓死了,从此怒族人就改火葬为土葬。
有代表性的怒苏人的丧葬礼仪可分为以下四个程序:
1.竹号报丧:在怒苏人中,凡成年男子死亡均要吹竹号报丧。竹号由一个竹筒吹嘴套着一尺多长的龙竹吹筒组成,吹奏时发出“剥哩—呜—剥哩”的声响,因而称之为“剥哩”。人们只要一听到竹号声,都会停止手上的活计奔赴死者家中吊唁,参加丧礼。
2.敬酒吊丧:人们给死者梳洗之后,盖上毯子,停尸在火塘左侧床铺之上,以供亲友吊唁。奔丧的亲友带着酒、肉、鸡等吊礼,到达后将酒倒进碗里,由巫师灌入死者嘴中,并说明是某某亲友前来吊唁。然后大家一起喝离别酒,由巫师卜卦后唱“挽歌”,怒苏语称“北莫中”,男男女女在堂屋内围成一圈,手拉手跳与死者告别的“雄登舞”,以告慰死者,祈求其亡魂庇护子孙,不要祸及家人和亲友。在极度悲痛中,甚至还有至亲好友与死者嘴对嘴地喝“同心酒”,以示永别。
3.棍卜坟基:正常死亡的人一般均埋葬在村前屋后甚至宅院之内,表示死者与亲友不分离的密切关系。具体地点由巫师和家长棍卜择定。方法是将三根头部削尖的约三尺长的木棍在十步开外同时掷出,如三根木棍都能插入土中,即在该处建坟。建坟时先由巫师破土,如死者是女性先挖七锄,死者是男性则先挖九锄;然后其他人才动手挖。墓穴挖好后,四周用石板或木板围上;安葬时,有的就不再用木棺了。
4:送魂出殡:停尸时间一般为一至三天不等。出殡前举行送魂仪式,由巫师诵唱“送魂辞”,内容是给死者的灵魂指路,逆着本氏族迁徙的路线,一程一程地指、一程一程地送,地直送到祖先居住的发祥地。念完之后,吹奏竹号,挥刀开路直至墓地。安葬时仍由巫师先盖土,然后大家动手。葬毕在墓旁立桩,挂上死者生前用品,如男子的弩弓、刀箭、挎包,女子的织机、炊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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