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丧葬方面,基诺族每个村寨都有一个公共墓地。这个墓地是固定的,不分等级,坟墓的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就是死者的脚一定要正对着杰卓山那方,意为让死者爬起来就可往祖先住过的地方去。从墓地通往正路上的一段,基诺族从不刈草修路。说路好走死的人就会更多。
在基诺族中,一般死了人,除老人外,均为当天埋葬。基诺山的各村寨办理丧事时也跳丧葬舞。目的均是帮死者与鬼打斗,好让死者顺利地去祖先所在的地方。盖土后在上面搭一草棚,象征死者的居室。
基诺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基诺族汉文献记载史于清代。据考,因基诺山盛产普洱茶,明未清初有汉族商人进入,推广种茶制茶技术,对基诺族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清雍正七年(1729年),清朝在基诺山司土寨设攸乐同知,筑砖城,带“马步兵丁五百名”驻守。但六年之后,因瘴气厉害而裁撤,委任基诺族头目为攸乐土目,管理基诺山区。在清代以前,傣族土司对基诺山已实施统治,传说傣族召片领曾拜认过司土寨的基诺族长老为干爹,还娶过一个基诺族美女为妻,并生一子,后来此子当了召片领。
傣族土司在基诺族村寨任命了叭、鮓、先级基层头人,而且还以前、后半山为单位,任命两个金伞大叭,各赐以金伞一把,鋩锣一对,锁链一条。每年这两个大叭都要在金伞的张盖下,在手持铁链、大刀和鸣锣开道的随从簇拥下,巡游各基诺族村落,以宣扬傣族召片领的统治权威。民国时期,地方政府在基诺山委任保甲长,保甲长与傣族土司任命的基诺头人相结合,主要职责是为地方政府催缴贡赋。1941年11月至1943年4月,基诺族在操腰的领导下,联合瑶、哈尼、布朗、汉等民族进行反抗,最终迫使云南省地方政府把车里县长撤职查办,3年内未在基诺山征税。
在1949年以前,基诺族社会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向阶级阶段渡阶段,由父系氏族制取代母系氏族制,大约也只有300余年历史,21世纪初日常生活中母系氏族公社的遗俗还相当多。如在隆重的“上新房”仪式中,第一个手持火把登楼点燃火塘的是氏族内最年长的女性;在成语和古老的祭词中有“母亲是家长”的古训;只有母亲才有权为生病的子女杀鸡“招魂”;村社长老虽已是男性,但至今人们仍沿用母系氏族公社时代的称号“左米尤卡”,即村寨的老奶奶。
由父系公社取代母系公社,大约有300余年的历史。个别村寨在20世纪40年代尚有百余人共居的大竹楼,这个父系大家庭公社虽然共居一处,但分居各房间的小家庭却又是个体经济,单独生产和消费,呈现了父系大家庭公社末期的过渡状态。这些原始社会古老遗迹可谓基诺村社的特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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