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族女服多以水家布缝制,无领大襟半长衫或长衫。长衫过膝,一般不绣花边。而节日和婚嫁盛装与平时截然不同。婚礼服上装的肩部一圈及袖口,裤子膝弯处皆镶有刺绣陈花带,包头巾上也有色彩缤纷的图案。头戴银冠,颈戴银项圈,腕戴银手镯,胸佩银雅领,耳垂银耳环,脚穿绣花鞋。新娘子往往被打扮的花枝招展,风采翩翩。
此外妇女刺绣的背带更有艺术性。说是“带”,实际上是一块刺绣华丽的“T”形“帘子”,上端两边有带,“帘子”的大小可包住幼儿。它是将白色马尾缠绕上白丝线,再加上其它彩色丝线,先把各种图案分别刺绣好,最后将绣好的图案拼镶到背带布料上做成的。背带美观实用,是母亲对出嫁女儿最好的礼品。结了婚的妇女用背带背着她的小宝宝。背带绣得十分精致,这也是她个人装饰的一部分。
水族妇女传统服饰种类较多,按其特色归类,大体上可以分为五种类型:三都县城关、水龙、周覃地区及毗邻的独山县基长地区妇女着蓝色陈大襟半长衫,靛青色长裤;绣花长围腰,围腰上端以银练挂于颈上,腰间两侧有提花飘带以系紧围腰,飘带系好后拖于身后;脚穿尖钩绣花鞋或元宝盖绣花鞋;长发梳向右侧,绾成一把横掠向左额前,右侧发际斜插木梳一把,外包约六尺长白头帕,木梳及额前头发露于头帕外。已婚妇女在衣服坎肩、衣襟、袖口、裤脚等处均缀斜面青布大绲边,外缘镶两根绲条,绲条外再镶上花边(俗称“栏杆”)。裤脚“栏杆”镶在膝下,袖口“栏杆”距袖口约三寸。这是水族妇女最普遍的装束。
三都县与黔东南榕江、雷山两县毗连地区水族妇女的装束为:衣袖与裤脚狭小,头包白头巾扎于颈后,发髻盘于顶,外罩花格方巾。
三都县九阡地区及荔波县的水族妇女,喜着青紫色半衣无领右衽陈大襟衣,戴不绣花之素净长围腰,上有精致银链及绣工讲究的飘带。已婚女子不挂围腰,而束长方形青紫色腰巾。都匀内外套的水族妇女,衣裤均镶花边;衣长近膝,衣身、衣袖及裤脚均宽大,短围腰不配银链而系腰带;长帕包头,外用一块白毛巾横扎。
三都县牛场、普安等地与苗族杂居的水族妇女,除长帕包头尚保留着水族服饰的特点外,衣饰与当地苗族已无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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