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经黎族地区的河流,要么比较短小,要么就是河的上游,一般都水流湍急,这种情况,不利于鱼类的大量繁殖和成长,因此,捕捞活动在黎族的生产活动中地位不是那么重要,在文献和调查资料中,这方面的内容相对也较少。当然,作为人类生产活动的一个方面,黎族的捕捞活动还是客观存在的。如居住在南劳下村的黎族群众,就有在昌化江捕鱼的习惯。这里的捕鱼方法是把河流堵住,作特别的鱼巢,在河道中建两道相隔10米的石墙,在石墙的流水孔处,放一块倾斜的石板,鱼巢就放在石板上。在河流两旁的石柱上盖有小草房,柱子的宽度在5米左右,捕鱼的人就在草房里向河里下网并观察鱼进网的情况。
河溪中捕鱼的工具主要有渔网、鱼篓、鱼钩、鱼栅、鱼罩、筐篮等,渔网有拦河网、抛网、扳砧等,还有以矛刺鱼的。
历史上,在黎族地区还流行以箭射捕鱼的办法。就是到了清代,这种古老的方法也还在沿用。清代张庆长在《黎岐纪闻》里就曾纪载:“黎岐无不能射者,射必中,中可立死。每于溪边伺鱼之出入,射而取之,以为食。其获较网罟为尤捷云。”
民国时期,黎族地区多数地方没有养鱼习惯,多吃河溪鱼。《琼中县志》就提到:“河溪盛产鲤鱼、竹鲍、石鲮、火鲮、君鱼、梅鱼、鳖、加鲻鱼和缺鼻鱼等,人赤脚涉河,常被鱼咬,捕者伸手可捉。
后来,由于使用炸药炸鱼和药物毒鱼,河鱼数量锐减。(20世纪)40年代人们开始挖塘养鱼。” 1949年以后,随着水库等水利设施的增加, 淡水鱼养殖面积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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