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方面的禁忌主要有,每年正月初十、二十、三十日为“禁风”日,这三天不得持刀上山,打草标要用石块压住,以示禁风,以免除当年风灾。每年农历二月初一至初十为“禁害”日,认为农作物常遭野兽和水、火危害,是犯禁造成,故有一禁鸟、二禁虫、三禁水、四禁火、五禁蝗、六禁野猪、七禁野羊、八禁野兔、九禁鼠、十禁獐麂。
这十天不宜上山下地劳动,免遭禁忌。还有“空亡日”忌狩猎,打猎忌脱衣,放排忌言“伞”(散),开山、打厂、开窖、下种等农事忌说不吉祥的话,“阳公日”不动土,“老君日”不下种。规定每月初一、“十五”或“太安日”方能出猪栏、牛栏肥。
忌用脚踏火炉撑架;忌在火炉里烧有字的纸张;进入瑶家忌穿白鞋和戴白帽,因为象征丧事;忌坐门槛;穿草鞋不能上楼。
不能坐主妇烧火的凳子;到木排上,忌“伞”,言及“雨伞”时,要说“雨遮”,因“伞”与“散”谐音;遇人伐木时,忌说“吃肉”、“死”之类不祥之语等等。
崇拜盘王的瑶族过去普遍禁食狗肉;崇拜“密洛沱”的瑶族过去则禁食母猪肉和老鹰肉。湘西南辰溪县农历七月五日前禁食黄瓜。绝大部分瑶族禁食猫肉和蛇肉。
有的地方产妇生产后头几天禁食猪油。
瑶族祭神,一般用猪、鸡、鸭、蛋、鱼等食品,忌用狗、蛇、猫、蛙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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