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图腾崇拜有龙神、枫木、鸟、盘瓠等。苗族对龙普遍崇拜,各地苗乡都很盛行。如:贵州黔东南苗族地区的“招龙”;湖南湘西地区的“接龙”;云南屏边、砚山、麻栗坡等到境的“祭龙”;广西融水县境的“安龙”等。
各地苗族都是为了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家道兴隆、普泽万民而纷纷求助于龙。贵州黔东南台江、凯里交界地区的苗民,认为龙是为人作善、保佑人们平安发达的灵物,所以,如果在那个寨里出现有哑巴儿童多、山坡成片倒塌、家族内有男女青年关系异常等现象时,就认为这是保佑本村人畜兴旺的龙神已离开的不吉利预兆,就当举行“招龙”活动,把龙神请回来。于是,全村的人共同商定吉日,集资购买祭品,请鬼师来主持“招龙”仪式。“招龙”仪式一般选择在一个吉日的傍晚进行。 苗民很崇拜枫木树,他们的村前寨后都有枫木。为了祈求保佑,人们还给老枫树烧香、挂红,一时祭祀;修建房屋也必须找大枫木作第一个中柱,才能发富发贵。
不仅如此,人们还把枫木比作自己的祖先。如把“我们是一个祖先”说作Bib(我们)dios(是)jus(一)dius(棵)det mangx ngul(枫树),直译是“我们是一个棵枫树”。黔东南苗族流传有一首很长的古歌——《枫木歌》(hxak det mangx ngul)视枫木为繁衍子孙的始祖。
如同整个苗族一样,苗族的信仰仍属于“万物有灵”的多神教原始宗教范畴,但也有独特的地方,表现了明显的图腾崇拜倾向。在三穗县的寨头、巴冶、良上、稿桥、稿米及剑河的岑松等地,民间的信仰习俗与宗教信仰构成了较为完整的宗教同信意识,而且,这一带的民间信仰习俗具有明显的多层复合性特征。
最近,在三穗县的寨头村发现有一座被称为“黑神庙”而淹没了多少年的蚩尤庙,庙里供有蚩尤像、祖传木鼓、土地菩萨、观音大士外,还供有三对水牛角(惜于解放前夕毁于一旦,现恢复后的“蚩尤庙”仅存一只祖鼓,解放前的供物在60岁以上的人中还记忆犹新)具有典型的多神多教“和平共处”的特色,构成了这一带苗族人民民间诸神系统和复杂的信仰对象。
“蚩尤庙”在苗语中称为“嘎尤”(ghed youl,这里,ghed 是苗语中祖父辈以上分及祖的称谓,youl即蚩尤),义为“尤公”。
“嘎尤”在这里并没有“庙”的意思,则专指蚩尤。庙里同时供有蚩尤像、祖鼓和牛角,又通称为“嘎尤”,可见群众眼里,“嘎尤”即牛角,牛角即“嘎尤”,“嘎尤”即祖鼓,祖即“嘎尤”,“嘎尤”、牛角、祖鼓是三位一体的、不可分的“嘎尤”。至于土地菩萨、观音大士等神祗,并不包括在“嘎尤”里面,都是后来“挤”进去的多神系统。以神祗面目出现的民俗信仰事项,它所反映的问题的实质性要较其他民俗事项反映深刻,其可信程度也要远比其他民俗事项要高,因为它的变异性要比其他民俗事项小得多。显然,将祖鼓、水牛角和蚩尤像三位一体称为“嘎尤”,至少可以证实水牛中与蚩尤的关系即水牛角是蚩尤的族徽,水牛是蚩尤族的图腾是历史的本来面目。
贵州凯里、黄平、麻江、雷山等县苗族自称为“嘎闹(ghabnes)”的,据考“ghabnes”即“鸟”的意思。这是远古苗民的鸟图腾崇拜的反映。
此外,据苗族学者石建中、麻树兰称:目前,湖南的泸溪、沅陵、麻阳、凤凰、花垣、吉首等县的苗族,都崇拜盘瓠,不仅到处有盘瓠洞、盘瓠庙的遗址,而且还有关于盘瓠的传说。苗族极个别地区的极少数人有生殖崇拜的现象,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现象已消失。
和其他兄弟民族一样,苗族的图腾崇拜产生于原始社会氏族公社时期。它在不断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形成了丰富多彩而富于适应性的图腾形式。被称为图腾制奠基者的佛来善说:“一个图腾就是一类物象,初民以迷信态度尊敬之,而相信自己和同群的各个份子与此类物象有密切和特殊的关系”。苗族现存图腾活动是以龙为物象的。她把龙作为自己的祖宗、保护者和象征,作为本族的族徽和标志;把自己视为龙的后裔,受到龙的保佑而繁衍发展起来,故虔诚地对龙加以崇拜,对被认为是龙的化身之物,禁杀、禁食、禁辱,严为保龙,神圣不可侵犯,崇龙心理及其活动的神秘性、严肃性、广泛性,严密地维系着全族的精神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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